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要求,现对《上海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进行公示。
请登录学校认证中心(https://scloud.sbs.edu.cn/),在通知公告栏中查看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。
联系方式:67105602;22250002@sbs.edu.cn
上海商学院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5年10月9日